路政大队巩固治超成效
继续积极开展治超工作

          在2007年治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,今年本着治超工作的“十条禁令”和“五不准”要求,我路政大队继续积极开展治超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3月4日至3月6日路政大队会同县交巡警大队、养路费稽查大队共17人赴崇明长兴进行超限运输检查。这次超限检查采用流动式和定点式相结合的检查模式,重点对长兴的石沙路、蟠圆路、凤凰路进行检测。对严重超限运输车辆(超30%以上)规定到卸载场地卸载,并处以罚款。对“大吨小标”的运输车辆进行宣传教育,责令更正恢复。共发放宣传资料50多份。
2008年的我队治超工作要做到“四个必须”,即: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和部门联动,必须坚持严格执法,必须坚持源头监管,必须坚持贯彻落实《关于开展治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工作制度》的通知,积极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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